步完善了中央集权制度。地方唐朝中期,设节度使地方藩镇权限增大,中央政权腐败,导致"安史之乱"和藩镇割据的出现,并最终形成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局面,中央集权再度遭到破坏。注意:尚书令(汉)和尚书省(魏、唐)的区别与联系。
⑤宋元加强
宋朝:地方①军事上:把主要将领的兵权收归中央,充实中央禁军;②行政上:派文官到各地做知州,设通判负责监督;③财政上:地方赋税大部分由中央掌控。中央①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②后来增设参知政事分割宰相行政权;设枢密使分割宰相军权;设三司分割宰相财权;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也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北宋中期以后严重的社会危机。
元朝:中央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关,统领六部,行使宰相职权。(在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宣政院,健全了统治机构)。地方实行行省制度,但河北、山西、山东由中央直接管理,还设宣慰司管理边远民族地区(西藏正式归属中央管辖),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这一措施,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加强了中央集权,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注意:魏晋、唐朝、元朝中书省的不同职权。
⑥明清达到顶峰并渐趋衰落
明清时期,我国封建制度走向衰落,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君主专制空前强化成为一时期政治制度的最大特色。明初,地方设布政司、都指挥司、按察司三司分权;中央废丞相制度,权力分属六部,后实行内阁六部制、特务统治、八股取士等措施,其核心就是强化君权。清初沿用内阁六部制,康熙帝使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与内阁"三足鼎立",雍正设置军机处跪受笔录。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明清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空前强化,一方面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另一方面,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注意:北宋、明朝"三司"的区别。
3.中国古代的选管制度与重视人才选拔的历史经验。
选官用人乃国家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与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自古就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管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主要的选官制度
①原始社会:禅让制--按才能举荐;奴隶社会:宗法制--按血缘世袭,逐层分封。
②封建社会:秦朝由皇帝任免--按政绩;两汉时期的察举制--举"孝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依"门第";隋唐到明清科举制--按成绩。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及方法途径也各不相同,但它们却有相同的作用,它对维护地主阶级封建统治、促进封建社会向前发展曾起过巨大的作用。
2.重要的选官制度--科举制
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开始采取分科考试办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贞观年间增加了考试科目,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创设武举和殿试;宋元继承,明清实行八股取士,近代科举制衰落,直至1905年清末新政被废除。科举制成为中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选官制度,历时1300余年。其"公开竞争、公平考试"的原则,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
3.演变规律:统治者在分权的基础上,牢牢控制各级官吏的任免、监督和考核,加强中央集权。
(三)重点问题延展
1.中国古代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①早期政治权利实质上是一种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