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12月,联共(布)"十五大"通过了开展农业集体化的方针(工业化对粮食的需求增大)。1933年1月,联共(布)中央宣布:"把分散的个体小农经济纳入社会主义大农业的轨道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
内容:党在农村的基本任务是把个体小农经济联合并改造为大规模的集体经济。农业集体化的基本形式是生产资料公有的集体农庄。
实行的原因:国内经济文化落后,资金十分短缺,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业不能满足工业化的需要;社会主义建设没有经验可供借鉴,苏联领导人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就
是将全部生产资料收归整个社会所有,把市场经济看作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而排斥在社会主义之外。
成就:使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农业机械化程度有所提高。农业集体化为工业发展提供了急需的粮食、原料、资金和劳动力,有力地配合了工业化。
缺点:为追求集体化速度,采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加入集体农庄,违背了自愿的原则。把农民的住宅、牲畜、家禽等收归公有,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和生产积极性,农牧业产量一度明显下降。对富农实行过"左"的消灭政策,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在相当长时间内忽视农业的投资和发展,对农民剥削过重,农民生产积极性低下,农业发展长期停滞落后。
考点一 列宁时代社会主义探索
1.租让制
租让制是指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是苏维埃政权同外国资本家订立的一种合同,即由苏维埃国家与外国资本家订立合同,把暂时无力经营或开发的企业、矿山、森林区等租赁给这些资本家来经营。资本家则以合同的一方或租借者资格获取利润。实行租让制的目的,在于利用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资金、技术、生产设备和管理经验,迅速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2.租借制
租借制是指苏联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之一,是在苏维埃政权的监督下,把某些国有企业或林地等暂时租给本国资本家、合作社或个体劳动者经营。实行租借制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