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讲 选择题最有用的12条审答法则
法则1 选择题不宜再细分题型。
选择题是高考试题的一种最基本的题型。它由题干和选项两部分构成。
在一些教辅类图书和教学期刊的指导解题方法的文章中,往往把选择题细分为若干种类型。有的分为文字型选择题、图片型选择题、数据图表型选择题、组合型选择题等;有的分为概念型、因果型、评价型、比较型、逆向型,等等,不一而足。甚至有人总结出每种题型的答题模版。作为研究,或许有点价值,作为考场实战,则毫无意义。试问,在答题时间极为紧张的考场上,有谁在做选择题时,先按照题型特点把试题进行题型归类,然后再按照题目的归类方法去审题的?考试时间根本不允许这样做。所以,把选择题分类的方法,不是一种明智的方法。
法则2 先审题干,再审选项;先排除错误,后确定正确;先排除容易选项,再辨析疑难选项。
选择题皆由题干和选项两部分组成,题干在前,选项在后,这是固定不变的形式。从前到后,这是人们一般的习惯规律。所以,做选择题也要从前到后,先看题干,后审选项。先看题干,首先要感知试题考查哪个知识点,哪一问题角度。只有先把题干的题意审清了,才能进一步去辨析选项,看哪个选项符合题干要求。反之,则会浪费宝贵的审题时间。
排除法是选择题审题最常用的方法,也可以说是首用的方法。先把明显错误的选项排除掉,再进一步辨析其他选项。先排除容易的,最后辨析难的,这是通常的做法。这样做可以节约审题时间,减少干扰项,集中注意力,以便最终确定正确选项。
例 奕力倡洋务,又因在兄弟中排行第六,被称为"鬼子六";洋务派官员丁日昌被称为"丁鬼奴";郭嵩焘在一片冷嘲热讽中出任第一任驻英公使。这反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