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果: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知识点二 三省六部制
1.内容
(1)三省:唐朝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唐初,三省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后来,凡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其他官员,身份也等同于宰相,相权有所分散。
(2)六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2.影响
(1)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2)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以后历朝基本沿袭。
唐朝三省六部制运转机制示意图
知识点三 行省制度
1.创立:元代创立的以行中书省作为地方常设行政机构的制度。
2.内容
(1)全国分设十个行中书省,另有中书省直辖的"腹里",宣政院管辖的西藏和四川、青海部分地区。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依次为路、府、州、县。
(2)各行省的重大民政事务必须呈报中书省,军政要务需呈报枢密院。
(3)中央以监察机构对行省官员进行监督,同时还采取省官互迁等形式加以控制。
3.影响
(1)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特别是调整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成为中国省制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