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
★1、确立: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届人大)
① 时间:1954年9月 地点:北京
★②主要内容: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a内容: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国家性质及根本政治制度,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确立了新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途径。
b特点:体现了两大原则,即人民民主原则与社会主义原则。
c性质: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
2、严重破坏:"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年-1976年)
3、发展完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8年12月至今)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1)原因:①历史:中国历来是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
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
②政治:旧中国少数民族备受歧视与压迫。
③经济:经济发展不平衡,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
④文化:各民族语言文字、生活方式、文化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差异。
★(2)目的:为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3)首次提出:1949年《共同纲领》--"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4)正式确认:1954年宪法--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划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5)含义: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实行区域自治
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6)五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成立最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西藏自治区(1965年最晚★)
(7)意义:实现了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保证了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问题探究
探究共产党成立以来,党的三次工作重心的转移
第一次:三大起义后,党的工作重心由城市转移到乡村
第二次:七届二中全会,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
第三次:十一届三中全会,党的工作重心由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课堂小结
一个典礼(开国大典)
两个宪法(《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