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罗马法在发展过程中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修正、完善,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其本身的系统性、逻辑性很强,法理精深,有利于它的发展和传播。
(2)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了罗马帝国的政治经济秩序。其实质是一部维护罗马奴隶制统治的法律体系。
(3)罗马法内容丰富,体系完备,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为人们提供了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
探究一 罗马法的特点
史料一 罗马成文法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罗马城市行政官在执法过程中所作的决定......行政官......可以根据每一个别案例的情况作出裁量,而不必僵硬地按照有关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判决。他的这种决定成为事实上的判例法。"--《世界文明史》
史料二 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
--《十二铜表法》
史料三 "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
---《十二铜表法》
史料四 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史料五 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