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告有门——管辖
1.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 2.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以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