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国宪法》,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国民党对全国的集权统治。
(3)宪法公布后,遭到中国共产党、民盟及全国人民的同声谴责,纷纷发表声明不予承认。
3."行宪国大"
(1)1948年3月,"行宪国大"在南京召开,选举蒋介石为总统,李宗仁为副总统。
(2)国民党的"还政于民"只是一个骗局,其实质是继续坚持一党独裁。
《中华民国宪法》的制定与实施,违背了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的规定,确认了以蒋介石独裁统治为核心的国家制度,使蒋介石政府在政治上陷入空前孤立的境地。
三、"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
1.土地革命时期
(1)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是工农民主专政性质的政权。
(2)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行工农兵代表大会制,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
2.抗日战争时期
(1)表现:
①1940年3月,中共中央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中,对抗日民主政权的人员组成提出了"三三制"原则。
②从1941年起,各解放区按照"三三制"原则改选或新建了政权机构。
(2)意义:对于实现中国政治民主化有着全国性的普遍意义,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经验。
3.解放战争时期
(1)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进展,各民主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纷纷参加人民政府。
(2)参议会向人民代表会议转化。
(3)从1948年到1949年10月,华北、陕甘宁边区、东北、中原等解放区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选出了各区人民政府。
(4)依据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1947年5月1日正式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
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实行广泛的普选制度,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选举并参加各级政权的行政管理,为以后的人民民主政权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四、要求民主的呐喊--国统区的民主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