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与财产权理论
自然法与财产权理论封面图

自然法与财产权理论

(澳) 巴克勒,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38.0

书籍简介:

本著作以财产为切入点,讨论了自然法在格老秀斯、普芬道夫、洛克、哈奇森和休谟之间的传承。前两章详细阐述了格老秀斯和普芬道夫这两种主要的近代自然法理论。最后一章的休谟,是该著作的重点和主旨。这一章旨在阐明,休谟的人性论并未反对自然法,而是传承自自然法,从而将休谟纳入了自然传统中。

书籍目录:

目录

序言1

第一章胡果·格劳秀斯

一、休谟的脚注

二、自然法和历史

三、《论海洋自由》:自然法和财产史

四、自然法的根基

五、财产:发展与限制

第二章塞缪尔·普芬道夫

一、道德科学和法律原理

二、自然法

三、自然状态的各种样态

四、财产的自然必然性

五、必然性、奴役和勤劳

第三章约翰·洛克

一、自然法的根基

二、自然法的特性

三、财产:它的起源和发展

四、财产史:语词与对象

第四章弗兰西斯·哈奇森

一、道德学和道德感

二、道德感和被道德感

三、自然法和各种权利

四、财产和政治构造

第五章大卫·休谟

一、需要调停的问题

二、牛顿模式

三、怀疑论

四、德性的划分:休谟的意图

五、道德美、动机与义务

六、作为人为德性的正义

七、休谟的脚注

附录

内容摘要:

适读人群 :法理学学习及研究人员本书以财产为切入点,讨论了自然法在格劳秀斯、普芬道夫、洛克、哈奇森和休谟之间的传承。该著作将休谟纳入这一传统,本身就是创新之处,因而颠覆了休谟在我们心中的怀疑主义形象。作者以财产权为视角,不但详细阐述了财产权的近代缘起,更主要的是透过这一主题,详尽无遗地讨论了自然法的内在演进、奴隶制废弃的观念争论和由此而来的政治经济学的诞生以及哲人们模仿自然科学意图从人性中构建严谨的社会科学体系,尤其是道德科学体系的尝试。因此,该著作对政治学、历史学、古典经济学和法学等的研究都有极大的借鉴作用,作者在该书中采纳的梳理方法和论证思路也值得我们严肃对待。【作者简介】斯蒂芬·巴克勒(Stephen Buckle)博士,澳大利亚天主教大学(Australian Catholic University)神学与哲学学院的高级讲师(Senior Lecturer),专攻英格兰哲学尤其是休谟之学,是这个领域备受关注的研究者。他是英国哲学史学会(British Society for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和休谟研究会(Hume Society)的会员。迄今为止已出版与发表这个领域的多本专著和论文。周清林,湖南涟源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迄今出版《主体哲学的私法展开:权利能力研究》专著一本,副主编连续出版物《民法哲学研究》,发表了如《从“Recht”到“fhigkeit”:论作为民法基础的消极人格》《走向何种“自然”:自然人观念在中国的变迁》《经典理论理解与人本主义之间——回顾与简评新中国第三次民法典起草中的基础理论》《中国语境中的权利能力》等学术论文。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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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名民商法经典译丛
978751186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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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法律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38.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16 × 23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自然法与财产权理论是法律出版社于2014.6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09.1 的主题关于 自然法学派-研究 的书籍。